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为限额申报。我校本次申报限额为5项。
二、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符合要求的获奖成果将由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自动报出,所占限额从相应单位自动扣除。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将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申报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等文本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或本通知附件下载。(全国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
四、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多,请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
五、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4月19日(周一)下午15:00前将参评材料交至科研处。由于限额申报,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参评材料包含:
1、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式七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申报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xujianhong@suibe.edu.cn。 电子材料未提交的,视为材料提交未完成。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邮箱:xujianhong@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