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2024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二、启明星(B类)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题三、启明星(C类)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B类和C类: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7.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包括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东方学者、青年东方学者、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启明星计划、扬帆计划,以及上海人才引进项目、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青年文艺家培养计划、阳光计划、曙光计划、晨光计划、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上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四、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18-2020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34,供各位拟申报人参考。

2.由于限额申报,我校A类限额为2项,学校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申报流程

1申请人于本通知后下载附件12021上海市启明星计划申请书(校内预评审用)》进行填写,暂时不要上网申报;

2)请申报人于202122215:00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 xujianhong@suibe.edu.cu,逾期将不予受理;

3)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并于2021226日前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4)通过校内评审推荐申报的项目还要在网上填写提交,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4.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18930969742  邮箱:xujianhong@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1131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上海市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申请书(校内预审用).doc

附件2、2018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pdf

附件3、2019 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pdf

附件4、2020 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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