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非常设科研机构2020年度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次数:209


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沪经贸大办﹝2020149号)等文件要求,校非常设科研机构需要提交2020年度报告。请各校级非常设科研机构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并于115日前提交科研信息系统,报告模板可从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本校相关文件”中下载。

年度报告是非常设科研机构考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各机构申请学校相关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督促相关机构按时提交。院级非常设科研机构应在每年115日前将年度报告交筹建单位审核备案。

联系人:丁占胜    电话:6770304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年度报告(模板).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01224

 


Baidu
map